圖書館學術報告廳(以下簡稱“報告廳”)是學院重要的學術交流活動場所,為加強報告廳管理,保證報告廳規(guī)范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使用權限
(一)報告廳由院圖書館統(tǒng)一管理,并負責報告廳的使用管理,未經圖書館許可,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報告廳實行提前預約制度,使用單位(部門)需提前填寫登記表,說明使用事由、時間、人數、聯(lián)系電話等,經登記批準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范圍
(一)學院組織召開的全院性重要會議。
(二)學院組織的學術報告、專題講座、培訓等學術交流活動。
(三)學院圖書館舉辦知識講座、學術報告等活動。
(四)學院各部門舉行的學術交流、會議、培訓等。
三、設施、規(guī)模
(一)報告廳內有多媒體設施、音響、LED顯示屏等,功能齊全。
(二)內設108個座位,并配有長桌。
(三)報告廳內提供無線網服務。
四、申請程序
(一)凡申請使用報告廳的單位(部門),須從圖書館網站“規(guī)章制度”欄下載并按照要求填寫“使用申請表”。經申請方所在單位領導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二)借用單位必須提前一周提出使用申請。經圖書館館長批準后,持申請表到圖書館安排使用報告廳。
(三)一般情況下,報告廳的使用按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安排,已經審批的各類活動如與學院臨時安排的重要活動沖突,則服從學院統(tǒng)籌安排。
(四)圖書館受理申請后,將按時間和要求提供會場和相關服務。各單位若在辦理使用手續(xù)后需要變更或取消使用計劃的,須在預約使用日期前一天通知圖書館。
五、使用注意事項
(一)使用單位需嚴格遵守報告廳使用管理規(guī)定,并服從和配合報告廳管理員的管理。
(二)為了保證安全,參加會議人員不得超過座位數。
(三)使用單位(主辦單位)應自行做好會務工作及自行布置活動場景,確定專人負責聯(lián)絡和協(xié)調工作。學生參與舉辦的活動,必須安排教師或管理人員全程參與指導和管理。
(四)使用單位要愛護報告廳內公共設施,除活動正常需要的會標或橫幅外,未經圖書館人員同意,不得在報告廳內外隨意張貼或懸掛各種海報、橫幅、標語、廣告等。報告廳內外公共設施若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必須做出相應賠償。
(五)使用單位要承擔安全保衛(wèi)職責,要安排專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對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隱患要有防范措施,如遇意外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要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報告廳內使用明火,嚴禁在報告廳內吸煙。
(六)學術報告廳內的燈光、音響、消防等設施屬固定專用設備,必須由專業(yè)工作人員進行操作,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七)使用單位在報告廳組織開展活動期間,要保持會場安靜、文明、衛(wèi)生。禁止喧嘩、打鬧;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禁止亂涂亂畫。活動結束后,對報告廳進行清掃和整理。
六、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并由圖書館負責解釋。
二0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