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省屬高校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性意見》(皖教人[2011]4號)文件精神,教師量化考核是學院對教師教學工作的綜合評價,2017-2018學年教師量化考核工作定于2018年7月2日至6日進行。具體要求如下:
一、評價對象。
在職在編從事教學工作的專任教師、校內兼課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以下統稱教師),人事代理教師參加考核。校內兼課教師的考核在課程歸屬系部進行,考核學年內在不同系部承擔授課任務的,原則上歸屬考核學年內最后一學期所在系部或授課時數多的系部。
二、工作機構
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在院教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人事警務處、教務處負責組織,各系部負責具體實施。各系部成立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組,具體負責對本部門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考核,工作組成員的組成應包括:系部正副主任、書記、教研室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和專業負責人。
三、考核內容
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參與專業建設和課程改革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具體指標見附件1。
四、考核結果
1.量化分數在90分以上的,考核結果可定為“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本系部參評總人數的25%。
2.量化分數在80分以上、不超過90分的,考核結果可定為“良好”等次,比例應在本系部參評總人數的60%左右。
3.量化分數在60分以上、不超過80分的,考核結果直接定為“合格”。考核學年內無授課任務的兼課教師直接定為合格。量化分數不超過60分的,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低于本系部參評總人數的15%。
4.上述比例不按四舍五入取整。“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不符合規定比例的,須從優秀等次量化分數、良好等次量化分數人員中,按分數的低高順序,低者降入下一等次,直至達到規定的比例。如分數相同,由系部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組研究確定降等人員。
5. 對師德低下或出現嚴重教學事故者,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一票否決。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確保質量,防止教學質量考核工作走過場,不斷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當事人的責任。
2.系部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組根據《學年量化考核指標》,按照教師承擔教學任務、各類教學檢查、聽課等實際情況規范開展測評工作。在測評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工作實績后提出初定等次的建議意見,并在部門公示3天。
3.各系部學年教師量化考核結果于2018年7月9日前分別報人事警務處和教務處,紙質和電子材料各一份,紙質材料須系部主任簽字,并加蓋系部公章。電子文檔發送到:807360708 @qq.com和2568190090@qq.com。
附件:1.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教師學年量化考核指標
2.安徽警官職業學院教師學年量化考核結果統計表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