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
1.巡視要突出重點、巡視出威懾力,不能表面化、形式化。如果什么都過問,回來主要報告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問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內容反而成了陪襯,那指導思想就不明確了。
——2014年1月14日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講話
2.要實現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所有派駐機構都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瞪大眼睛,發現問題。紀檢組長要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不要分管其他業務,如果都“打成一片”、混成一鍋粥了,還怎么行使監督職責呢?對黨風廉政方面的問題,該發現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理就是瀆職,那就要嚴肅問責查處。
——2015年1月13日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講話
3.巡視發現問題要深挖線索、順藤摸瓜,既要叫板,也要較真。發現了問題,查處要到位,如果迂回而過,發現了跟沒發現問題一樣,或者發現了解決不了,還不如不巡視。人們常說,“人在做、天在看”?!疤臁笔鞘裁矗俊疤臁本褪屈h和人民。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起作用了,制度不是稻草人,效果就出來了。
——2015年6月26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
4.我們開展專項巡視,沖著具體事、具體人、具體問題而去,推動查處一批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公開反饋和整改情況,強化不敢、知止的氛圍。巡視發現的問題觸目驚心,主要表現在違反政治紀律、破壞政治規矩,違反黨章要求、無視組織原則,違反廉潔紀律、尋租腐敗嚴重,“四風”屢禁不絕、頂風違紀多發。針對發現的問題,我們堅持標本兼治,劍指問題,倒逼改革,完善制度。
——2016年1月12日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的講話
5.深化政治巡視,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建立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監督網。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6.巡視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要深化政治巡視,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全面領導,在政治要求上抓住黨的建設,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加強對貫徹黨章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巡視利劍作用。
——2018年1月11日習近平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講話
7.緊緊圍繞“兩個維護”強化政治監督,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加強黨的領導和監督,深化政治巡視,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深化運用“四種形態”,圍繞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打好三大攻堅戰、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盏戎卮鬀Q策部署加強監督檢查。
——2021年1月22日習近平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講話
8.我們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高政治原則,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管黨治黨、治國理政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強化政治監督、深化政治巡視,堅決防止和治理“七個有之”,堅決清除對黨中央陽奉陰違的兩面人、兩面派,不斷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2022年1月18日習近平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的講話
9.要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做實專責監督,搭建監督平臺,織密監督網絡,協助黨委推動監督體系高效運轉。要把巡視利劍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劍,始終做到利劍高懸、震懾常在。
——2023年1月9日習近平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