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我院警務化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全面落實“三位一體”的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增強基層教學、學管機構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全面推進學院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據《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表彰獎勵辦法(試行)》的規定,決定評選表彰2011-2012學年度優秀中隊、優秀輔導員和優秀班主任,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分配
“優秀輔導員、優秀班主任”的評選范圍在全院專職輔導員和現任專兼職班主任(包括聘用班主任)中推薦。“優秀中隊”的評選范圍在各系中隊中推薦。
表彰名額分配。根據我院中隊、輔導員和班主任數量,適當考慮表彰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學院擬表彰3個優秀中隊,5名優秀輔導員和21名優秀班主任(與去年相同)。
二、評選條件
(一)優秀中隊評選條件
1.隊風良好,能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定期開展思想教育活動,且內容有針對性,形式活潑,具有特色。全體中隊學生積極進取、團結協作,集體榮譽感強。
2.中隊組織健全,學生干部按規定程序經民主選舉產生,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密切配合、踏實有效地開展工作,為同學服務,能積極地、按質按量地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工作。
3.中隊學管基礎臺賬健全且符合規范要求,真正做到“日記載、周評議、月考核”。
4.中隊學生黨團組織健全,材料規范,能定期開展黨團活動。
5.中隊學年度綜合考核位于系全體中隊考核前兩名。
6.參評中隊上一學年度畢業生就業率不低于90%。
7.參評中隊一學年無重大違紀現象,無安全事故。
8.中隊及所屬班級能積極參加院、系兩級組織的各項活動,獲獎次數一學年不少于5次。
9.中隊所屬班級學生不得參加非組織活動。
(二)優秀輔導員、班主任評選條件
1.政治思想堅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和理論素養,品德高尚,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為人師表。
2.堅持警務化管理制度,熟悉、遵守與本職工作有關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輔導員、班主任工作職責。
3.熱愛輔導員、班主任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學生,關心愛護學生,能夠深入學生實際,了解和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和學習、生活情況,幫助學生解決困難和問題,工作扎實有成效。
4.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積極探索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式和新辦法,并善于運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載體,創造性地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
5.團結同志,樂于助人,廉潔自律,無違法違紀和重大工作失誤。
6.班主任學年度學管工作考核位于所在系全體班主任考核的前30%名,輔導員學年度學管工作考核位于所在系全體輔導員考核第一名。
7、專兼職班主任(包括聘用班主任)、輔導員連續從事班主任、輔導員工作須滿1學年以上。
三、評選辦法和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視此次評選推薦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堅持標準,嚴格程序,逐級審核,確保質量,認真負責地做好評選推薦和審核上報工作。
1.評選推薦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各系推薦。每系按所在系班主任總數的20%(四舍五入)推薦“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優秀中隊”每系各推薦1名。各系在上報前須對推薦對象名單和主要事跡公示不少于3天,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2. 推薦的優秀中隊、優秀輔導員、優秀班主任要撰寫不少于1000字的事跡材料。事跡材料要實事求是,突出重點。優秀中隊事跡材料要突出中隊主要工作實績、主要成績和做法;優秀輔導員、優秀班主任事跡材料要突出個人政治思想素質和工作實績。各系上報時要寫出評選推薦情況報告(說明產生的程序,考察、推薦意見,公示結果)。以上材料各3份,于6月20日前報組織宣傳處。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3.“優秀中隊”臺賬建立情況、就業率、事故率、各類評比考核情況;“優秀輔導員、優秀班主任”資格、班級考核等情況需經學生處審核蓋章;組織宣傳處對評選程序、是否公示等情況審核匯總后報院黨委研究。
四、表彰獎勵
按照“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原則,頒發錦旗、頒發榮譽證書,并予以適當物質獎勵。
附件:1.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優秀中隊審批表
2.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優秀輔導員審批表
3.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優秀班主任審批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優秀中隊審批表
填報單位(蓋章):
中隊名稱 | 中隊人數 | |||
何時受過何種獎勵 | ||||
主要 事跡 | 事跡材料另附 | |||
系總支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院學生處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院組宣處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院黨委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優秀輔導員審批表
填報單位(蓋章):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參加工作時間 | 文化程度 | 籍貫 | |||||||
工作單位 | 行政職務 | 從事輔導員年限 | ||||||||
主要事跡 | 事跡材料另附 | |||||||||
系總支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院學生處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院組宣處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院黨委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優秀班主任審批表
填報單位(蓋章):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參加工作時間 | 文化程度 | 籍貫 | ||||||||
工作單位 | 現任職務 | 從事班主任工作年限 | |||||||||
主要事跡 | 事跡材料另附 | ||||||||||
系總支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院學生處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院組宣處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院黨委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