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為切實落實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讓教職工精準了解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政策,確保學院2022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順利完成,4月19日上午,學院邀請稅務專家在模擬法庭召開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培訓會議。
2022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年度匯算清繳是國際通行做法,2019年起,我國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綜合稅制”下,居民個人需要“合并全年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稅款,辦理年度匯算”。簡單來說,年度匯算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對全年的應繳稅款進行清算,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并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為。
培訓會上,龔老師從國稅總局公告2023年3號文件說起,幫助教職工初步了解匯算清繳的政策背景,解讀什么是年度匯算和哪些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重點講解可享受稅前扣除和手機APP如何辦理匯算清繳流程,并在培訓結束后,現場答疑、指導手機APP清繳操作。本次培訓,參訓人員與講師實時互動,氣氛活躍,講師專業、快速解答各類匯算清繳問題,確保參會的教職工對匯算清繳時間、內容、操作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應知盡知。
(行財處 沈亮6223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