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財政廳印發了《安徽省政府采購“徽采云”監管系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F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的出臺背景是什么?
2018年11月,中央深改委通過了《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明確要求要推進“互聯網+政府采購”建設。2021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對標學習滬蘇浙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創新政策舉措清單>的通知》,將“在全省推廣應用政府采購云平臺,統籌規劃和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建設運營和升級整合”列入2021年重點工作。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對標學習滬蘇浙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全省政府采購“一張網”建設,安徽省財政廳搭建了全省統一的政府采購“徽采云”平臺,平臺中的政府采購監管系統已于2022年1月1日上線使用。在對監管系統使用情況的調研中發現,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各級采購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還存在薄弱環節和短板弱項,政府采購監管工作亟待加強。為規范各級采購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行為,有效發揮政府采購監管系統功能,安徽省財政廳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徽采云”監管系統管理的有關規則,并按程序印發了《辦法》。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政府采購監管系統功能方面。對政府采購指標管理、單一來源公示、采購計劃申請、合同管理等多個模塊的流程進行了詳細的描述,將政府采購有關政策嵌入到系統功能中。二是政府采購活動管理方面。細化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范圍,提高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明確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具體要求,規范政府采購工程適用法律范圍,壓縮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時間。三是責任與義務方面。明確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責任和義務,要求采購人健全完善單位采購內控制度。
三、為保障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發揮,《辦法》做了哪些規定?
一是落實預留采購份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原則上應當全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預留采購份額應在政府采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并將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二是做好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份額、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的原因、供應商對預留份額的質疑投訴渠道、是否一簽多年項目等。
四、對監管系統中的非預算指標,《辦法》如何規范管理?
政府采購監管系統支持非預算指標申請,主要分為預采購指標、統一采購指標和其他采購指標三類。非預算指標申請由采購人發起,并根據同級財政部門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下達非預算指標。一是項目已經編入預算草案,但財政部門尚未批復,急需采購的;上級明確下達的專項資金,項目需在資金下達前開展政府采購的;財政預算資金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采購的,可以申請預采購指標。二是金額較大或技術、服務等指標可以統一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依法實行統一采購。三是部門預算批復中未納入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指標管理的單位自有資金、與財政性資金合并采購的非財政性資金以及視同財政性資金的借貸資金指標等,可以申報其他采購指標。
五、如何保障《辦法》實施見效?
全省政府采購“一張網”縱向貫通省、市、縣(區)三級財政,橫向涉及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各類政府采購當事人,必須統籌兼顧,合力推進?!掇k法》是落實黨委政府重大政策目標及指導相關工作的有效手段,是落實政府采購“放管服”改革的具體措施,下一步將指導各級財政部門以相關法規政策和本辦法為基礎,結合當地工作實際,細化工作舉措,指導采購人建立科學高效的內控管理制度,確保政府采購活動高效、規范運行。
聯系處室:政府采購處;聯系人:李錦云;聯系電話:0551-68150533
???安徽省政府采購“徽采云”監管系統管理辦法(皖財購[2022]673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