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處(團委)召開社團工作總結會
12月2號下午,由學生處(團委)組織的社團負責人會議在行政樓6樓會議室召開。團委副書記魯紅媛出席了此次會議,學生處相關工作人員、團委委員及各社團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上,所有與會社團負責人分別介紹了各自社團的基本情況,總結上一階段工作的同時,也匯報了下一階段的工作計劃。魯紅媛在認真聽取各社團負責人的報告后,作出了如下指示:
1、各社團、團委委員與社團分管老師之間應加強溝通、了解,建立起密切的聯系。社團負責人及團委委員要擔起責任,在平時的社團活動中,架好社團、團委與分管老師之間的橋梁。
2、以社團為主題的日常活動資料應選取備檔。社團活動開展要有詳細的活動計劃,并且在活動結束后做好總結。活動的照片原件、文字材料應整理后一并交給團委委員留存。
3、各社團在活動開展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請銷假制度。有需要請課假的情況,應按學校正常的請假程序提前批假并告知班主任、任課老師或學習委員,盡量避免事后補假條的不良現象。
4、對社團活動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通報。社團經費的各項開銷都要有詳細的記錄,對各社團的經費開銷做了詳細的說明。同時,再次強調了社團經費的報銷范圍及報銷程序。
會議結束后,魯紅媛帶領所有與會人員實際調研了部分社團的活動場所。此次會議加深了社團間的了解,增強了社團與團委間的聯系。【學生處(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