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部體制改革辦法”出臺
http://www.editorhome.cn/reading/14794/bfc53ca0-f87b-443f-8e9c-6293bf7ed62e.aspx
作者:趙大良
等待良久的“編輯部體制改革辦法”總算公布了。可以說,我看到辦法以后十分失望。短短的一個文本,充斥著多處無知的表述,簡直讓人無奈。現簡單羅列如下。
(1) 無奈一:將編輯部體制改革,等同于編輯部改革,通篇都是“將編輯部并入”的提法。編輯部體制,實質是期刊管理條例確立的一種將編輯部視同為出版單位的一種“編輯部出版體制”,改革應該將強加給編輯部的出版權,調整給出版單位即可,而將出版體制改革與出版機制甚至是出版方式等同起來。
(2) 無奈二:將出版等同于學術期刊編輯出版。出版實質是指復制和發行,而不包括編輯,或者說不包括學術內容的組織。但是,辦法中將出版泛化,只要你辦刊,就需要由出版單位設立編輯部或者說編輯部必須設置在出版單位,而以主編為首的面向作者的編輯部也得并入出版企業。
(3) 無奈三:科技期刊與學術期刊并列,不知道是誰想出來,科技期刊中沒有學術性的期刊?那么是指什么,國際通行的定義科學、技術和醫學的含義在我們的語言中不同了。學術期刊是什么期刊,與科技期刊絕對不一回事,是否是指社會科學期刊,只有社會科學才是學術。
(4) 無奈四:科技期刊和學術期刊之外,又分出一個學報。這種分類方法也是讓人費解,也許是是本人無知。
(5) 無奈五:學術期刊“除了代表國家水平的”才可以由科研部門和高等院校編輯,由出版單位出版(這里將編輯和出版分開了,而前面一直是混在一起)。出版單位愿意編輯沒有水平的學術期刊,而不愿意編輯代表國家水平的學術期刊?還是明白著將不掙錢的一般學術期刊推給出版單位,而國家和科研院所放棄社會義務——高水平的可以編輯和出版分離,而一般的就必須并入出版單位。也許出版企業都是傻瓜。
(6) 無奈六:國外發達國家都沒有做到學術期刊市場化,而我們卻要全面企業化。在中國,以出版單位為核心,擺脫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直接通過專家辦刊是否現實?科研部門和高等院校拿著納稅人的錢,肩負著服務社會和傳承文化的責任,而偏偏要將他們與基本的學術出版割裂開了。社會組織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出版企業如何繼續上——結果很可能就如同《大家》一樣出賣版面。
后記,希望大家一起幫助那些不了解學術出版的人出出主意。我相信辦法的最后執行,不會是像辦法所說的“全部編輯部”不是并入就是轉企,一定是有更多的學術期刊而不僅僅是高水平的學術期刊,實行編輯與出版分離,經營與學術分開。就如同現在的中國的科研部門和高等院校,愿意出錢讓國外出版社出版,就如同許多期刊愿意出錢讓科學社出版一樣,這是一種出版合作,可有所圖、互利雙贏。國家只需要改革出版體制,規范出版權而已。當然,這里會有一個問題,就是出版單位出版一份期刊,現有規定要求具有一定數量的具有資格的編輯力量。編輯部的并入,這也許是是保證措施。
附:關于報刊編輯部體制改革的實施辦法http://zhaodal.blog.163.com/blog/static/558384201273113216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