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為進一步推進學院專業建設,加快建設一支適應高職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和發展需要的教師隊伍,提升人才培養質量與水平,根據學院《關于印發的<專業帶頭人選拔與培養辦法>和<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選拔與培養辦法>的通知》(院發[2013]20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帶頭人和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以下簡稱骨干教師)選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
專業帶頭人的選拔范圍為學院在編在崗專兼任教師,骨干教師的選拔范圍為學院在編在崗專兼任教師和人事代理性質的教師,已入選省部級及以上各類人才培養計劃的人員,不納入選拔范圍。
二、選拔數額
實行限額申報制,不得超限額申報。選拔數額詳見《專業帶頭人與骨干教師名額分配表》(附件1)
三、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報。符合選拔條件的教師,填寫《專業帶頭人申報表》、《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申報表》,并附相關佐證材料,報所在系部。
(二)系部黨政聯席會議推薦。所在系部根據選拔條件和專業發展的需要,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確定推薦人選,并將推選結果和相關材料報人事警務處。擬推薦人選申報的原始材料,在全院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
(三)資格審查。人事警務處會同教務處對系部推薦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四)院學術委員會評審。院學術委員會進行評審,擬定培養對象。
(五)公示。人事警務處公示評審結果。
(六)學院審批。評審結果報院長辦公會審批后予以公布。
四、有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視本次選拔工作,組織教師學習院發[2013]20號文件,廣泛宣傳,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選拔條件嚴格按院發[2013]20號文件,
2.《申報表》一式15份、相關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份、專業帶頭人申報人選情況一覽表一份(附件2;excel形式,紙質與電子版)、骨干教師申報人選情況一覽表一份(附件3;excel形式,紙質與電子版)、系部推薦報告一份,請于
3.各系部負責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明確審核責任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屬弄虛作假或審核把關不嚴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人事警務處
附件1專業(學科)帶頭人與骨干教師名額分配表 序號 系部 專業 類別 專業(學科)帶頭人 骨干教師 1 法律一系 法律事務 1 5 2 法律二系 法律文秘 0 3 3 書記官 1 2 4 警察系 心理咨詢 1 1 5 司法警務 1 1 6 安全技術與文秘 1 1 7 刑事執行/監獄管理 1 2 8 法律事務(基層司法行政事務方向) 1 1 9 公共管理系 會計 1 2 10 國際貿易實務 1 1 11 行政管理 1 2 12 信息管理系 計算機網絡技術 1 3 13 新聞采編與制作 1 1 14 物流管理 1 1 15 應用英語 1 1 16 計算機公共基礎 1 2 17 政治理論部 德育 1 2 18 概論 1 1 19 警體技能訓練部 體育教育 1 2 20 基礎部 漢語言文學 1 1 21 公共英語 1 2 合計 20 37 注:計算機公共課程與教學部評選的為學科帶頭人
附件4
材料報送說明
1.《申報表》中所填寫的相關內容,須提供證明材料。其中,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證書、“雙師”資格(素質)、榮譽稱號、實踐經歷、社會企業兼職證明經提供本部門簽字審核蓋章后的復印件;表格二、三、四、五欄(骨干教師為二、三欄)填寫的涉及具體業績的內容(其中:論文,須提供論文期刊封面、目錄以及論文內容的復印件;如被收錄,則須提供收錄證明。教材、論著,須提供其封面、版權頁、目錄以及能夠說明本人承擔任務的序或前言復印件。主持或參與教研科研教改項目,重點(特色、精品、示范、教改試點)專業、精品課程、實驗實訓基地等方面建設以及指導專業技能大賽,須提供相關文件及支撐證明材料復印件),以上材料須經本部門、教科研部門簽字審核蓋章。
2.《申報表》中所填寫的獲資助后工作目標與計劃以及培養計劃與保障條件請根據文件中工作職責與培養辦法條款,結合本專業專業建設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