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青海省司法廳在我院舉辦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業務培訓班,青海省司法廳副廳長甘韜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我院院長胡來龍出席并致辭,副院長鄧生苗主持會議。來自各市(州)、縣(市、區、行委)司法局法律服務負責同志參會。
胡來龍表示,青海省司法廳與我院有著多年的良好合作關系,這次在我院舉辦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業務培訓班,是對我院的充分信任,誠摯歡迎各位領導和全體學員。致辭中他著重介紹了安徽的省情、學院的發展情況。
此次培訓班主要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會議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盡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提高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專業素質和業務實踐水平,大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提高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和服務保障能力。
甘韜在講話中指出,公共法律服務作為推進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工程、滿足人們群眾需求的民心工程,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他強調,一要學深學透。培訓課程安排緊貼當前形式,突出青海實際,內容豐富、主題突出,希望大家抓住學習機會,端正態度,帶著青海公共法律服務中的實際問題,邊學習邊思考、找差距、提認識、學方法、拓思路,做好學習成果的轉化,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電加油。二要學用結合。要學有所為,帶著問題學習,帶著工作思考:要學有所成,面對新發展、大趨勢,每一位領導干部要一如既往,保持爬坡過坎的壓力感、爭先創優的使命感,主動適應新時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務。三要嚴守紀律。自覺端正學習態度,當好學生,嚴于律已,以嚴謹的學風、飽滿的精神、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學習中去。
此次培訓為期五天,教學采取理論教學和現場考察兩種形式。(培訓部 馬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