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1年考試誠信教育的通知》(皖教秘[2021]134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增強涉考人員誠信、法治、自律意識,嚴肅考風考紀,營造公平考試氛圍,共創良好考試環境,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考風考紀工作
嚴肅考風考紀是培養學生優良品德、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環節。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實主體責任,要將考風考紀工作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重要內容,結合當前開展的新一輪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活動,全力落實省教育廳通知文件要求,嚴抓考風考紀。各單位負責人要站在立德樹人的高度來開展考風考紀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并以此為契機加強學生誠信教育。
二、嚴格考試紀律,加強監考工作管理
監考人員要主動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本著為學院負責、為學生負責的態度履職盡責,嚴格按照監考規范,執行監考操作流程。具體要求如下:
1.監考人員必須于考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領取試卷,于考試前10分鐘到達指定考場。監考人員應認真核對學生證件,嚴防替考現象出現,要認真清場,要求考生將考試違禁物品集中放在指定位置,并要求考生將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監考人員宣布考場紀律,按時開考。
2.監考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考試期間認真巡視考場,維持考場秩序,不得擅離監考崗位,不得在考場內使用手機、看書報、聊天、睡覺、聽音樂或做其他與監考無關的事情。
3.除答復考生對試卷錯印漏印等問題外,就試卷內容不做其他任何解釋。如遇特殊情況,監考人員應及時向考務組工作人員提出。
4.監考人員一旦發現考生有作弊苗頭,應及時制止,如若學生不聽制止或確有作弊行為,應立即終止該學生考試,收回試卷,將考生信息及其違紀(作弊)情節如實填寫在《考場記錄表》中;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應立即將《考場記錄表》和違紀證據送交教務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截留或擅自處理。
5.考試結束前10分鐘,監考人員應提醒考生注意剩余時間。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應認真如實填寫試卷封面及試卷袋上的有關信息;認真清點試卷,并做好與試卷接收人的試卷交接工作。
三、堅持工作原則,嚴肅處理考試違規行為
考試期間,學校將成立由院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巡視組,深入考試第一線,督查監考情況和考試紀律。針對各種作弊和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根據學院相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學院各部門也要進一步加強誠信教育工作,預防為主,強化學習,促進誠信教育融入日常,讓誠信考試理念入腦入心入行。
教務處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