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第22條的規定和《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轉學管理實施細則》第3條的規定,經2021年4月6日院長辦公會會議研究決定,擬同意接收江西外語外貿職業學院學生韓雪轉入我院新聞采編與制作專業學習,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1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以電話或書面向監察審計處或教務處反映。
聯系人:周老師 聯系電話:62233329
汪老師 聯系電話:62233312
教 務 處
2021年4月16日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第22條的規定和《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轉學管理實施細則》第3條的規定,經2021年4月6日院長辦公會會議研究決定,擬同意接收江西外語外貿職業學院學生韓雪轉入我院新聞采編與制作專業學習,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1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以電話或書面向監察審計處或教務處反映。
聯系人:周老師 聯系電話:62233329
汪老師 聯系電話:62233312
教 務 處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