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系是2000年6月學院成立后以原安徽省警官學校業務教研室為基礎組建的專業教學系。成立之初,設置警察專業,并于2000年9月首屆招生。2002年,警察系設置治安管理和刑事偵查兩個專業,2003年設置司法執行專業,并均于次年招生。2003年9月,原政法管理系整體并入警察系,至此,警察系所屬專業包括警察、治安管理、刑事偵查、司法執行、勞動與社會保障、律師事務、行政法律事務七個專業。
為進一步優化學科專業結構,使專業布局趨于合理,打造專業群,2004年申報設立了特警專業和公共事務管理專業,2005年申報設立了行政管理、司法警務和心理咨詢(司法方向)專業,除特警專業外,均于次年招生。2005年,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施行)》,學院對有關專業名稱進行調整,警察系的警察專業更名為警察管理、刑事偵查專業更名為刑事偵查技術專業、司法執行專業更名為刑事執行專業、特警專業分解為安全保衛專業和安全防范技術專業,律師事務專業更名為書記官專業,行政法律事務專業更名為法律事務專業(行政法方向)。至此,警察系共有招生專業十一個。十一個專業的學科門類包括:刑事法律、監獄學、心理學、行政法律、公安警察類學科、管理類學科,開設課程門類100多門。
至2007年5月,警察系在編教職工人數40人,內設機構有辦公室、刑事偵查與治安管理教研室、刑事法律教研室、行政法律與行政管理教研室。
2007年5月,學院根據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徽警官職業學院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皖編[2006]10號)文件精神,進行“三定”工作,增設系、部,非警察類專業從警察系劃歸其他系,留在警察系的專業包括警察管理、刑事執行、司法警務和心理咨詢(司法方向)、刑事偵查技術。2009年6月,增設監獄管理、法律事務(基層司法行政事務方向)兩個政法干警招錄體制改革國家試點專業。2009年7月申報設置安全技術與文秘專業,于次年招生。上述7個專業中,刑事執行專業是省級質量工程特色專業、省重點支持建設高職院校重點建設項目專業、中央財政支持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項目。心理咨詢專業(司法方向)是省級質量工程特色專業,該專業教研室是院級教學團隊。警察管理專業是院級教改示范專業。
警察系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學生科、刑事偵查教研室、刑事執行教研室、行政執行教研室、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教研室、司法警務教研室、心理咨詢教研室、司法鑒定技術教研室、建筑消防技術教研室。擁有一支年齡、職稱、結構合理,專兼職結合緊密、團隊協作精神強,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水平高,實踐能力強的教學團隊。警察系現有教職工34人。有省級教學名師2人。專任教師隊伍中,教授1人、副教授6人,講師15人,兼職律師、心理咨詢師等雙師素質教師20人。
為實現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學院和系里一直十分重視實驗室和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先后建立了模擬法庭、計算機房、語音室、駕駛訓練基地等各專業共用的實驗實訓場所,以及供警察類專業專用的刑偵實驗室、刑事照相室、輕武器射擊館、心理學實驗室等實驗實訓場所;在合肥監獄、蜀山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巢湖監獄、蚌埠監獄、安慶監獄、銅陵監獄、馬鞍山監獄、安徽省女子監獄以及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福田分局等單位建立有供警察類專業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在各市司法局、司法所建立有供非警察類專業學生實習實訓的基地。
廣大教師積極從事科研和產學研活動,承擔省級和院級課題30余項,撰寫教研、科研論文100余篇,其中,有20余篇發表在國家一類和二類學術期刊上;主編、參編國家高職高專規劃教材、試點專業規劃教材、全國司法警官院校“十二五”規劃教材和其他各類教材50余部,出版專著10余部。廣大教師通過承辦訴訟案件、開展心理咨詢活動,參與國家普法工作、應邀到有關單位開設講座和授課、參與有關專題研討與論證,用所具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社會服務,產生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警察系始終緊緊圍繞以服務為宗旨、以高質量的就業為導向組織教學和管理。對刑事執行、司法警務、安全技術與文秘三個專業的教學,我們緊緊圍繞公務員和人民警察招錄的方案、考試大綱的要求,開設課程,組織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授課,在每年的公務員暨人民警察招錄中,我系畢業生均獲得大面積豐收。對心理咨詢專業,則根據高等應用型人才培養特點、學生參加本科自學考試、國家心理咨詢師職業資格考試的需要,制定培養方案,設置課程和組織教學,與有關機構密切合作,聯合開展心理咨詢師職業資格培訓和考試。該專業絕大多數學生在畢業時獲得了三級國家心理咨詢師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