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自今年9月份以來,學院出現了一系列人事調整及機構變更、合并的情況,涉及一部分資產的移交、信息變更等相關基礎工作,根據《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皖警院辦〔2024〕6 號)《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固定資產分級管理暫行辦法》(皖警院辦〔2023〕18 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現就資產管理工作提醒如下:
一、關于調動、離職、退休人員的資產交接問題
1.凡離職或退休人員,應在辦理離校或退休手續前,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具體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可以通過學院資產管理系統將名下資產移交給本單位(部門)教職工,也可以移交給校內其他教職工,前提是接手人要同意并確認;第二種方式:如無任何教職工愿意接收、使用其名下相關資產,則總務處國資科啟動“兜底”政策,相關人員可以將資產統一移交給國資科李袁老師回收入庫,視資產情況進行再次調配使用。
2.因職務、崗位變動等原因跨部門調整人員,需及時通過學院資產管理系統辦理資產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或交接手續未完成視為未交接,本人仍需對名下資產負責。
二、關于資產配置、處置有關問題
1.資產配置:臺式電腦原則上按從事行政工作人員實有人數進行配置,每人一臺,涉密電腦等經批準另行配備;除廳級崗位外,筆記本電腦暫不配置給個人使用(通過科研經費采購的除外),確有工作需要,可以申請臨時借用,借用一般不超過3個月,用完及時歸還;辦公桌椅每人一套;除廳級崗位外,A4打印機按照每辦公室1臺標準進行配置,特殊情況需另行說明;碎紙機原則上按照有涉密需求的單位(部門)進行配置,其它單位(部門)臨時需求的可以從總務處短期借用,用完及時歸還;A3打印機和中高速復印機的配置,按照“保障實際需求、統籌兼顧總量”的原則進行配置。
2.資產處置:國有資產因年久失修、技術性能下降等原因,經維修后確實無法使用的可以申請報廢、報損。由使用單位(部門)在智慧資產管理系統填寫申請,注明資產名稱、型號、規格、購置日期、維修記錄(至少 1 次)、報廢原因等信息,同時附上說明,超過 10 萬元的國有資產,須另外附有使用單位(部門)領導班子集體或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的會議紀要。考慮到學院已上線資產管理系統,即資產處置時須注意:一是該擬處置資產在資產管理系統中必須有維修記錄;二是需要提供相關情況說明,資產原值超過10萬元的資產還需要附有使用單位(部門)領導班子集體或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的會議紀要;三是擬處置資產已完成折舊,即凈值為0。
三、關于原培訓基地資產交接問題
因原培訓基地與學院財務賬須于2025年1月1日后才能并賬,導致在此之前原培訓基地資產在完成清查后一直沒有導入學院資產管理系統進行統一管理。考慮到合并后人員調整及機構變更問題,涉及到資產的信息變化及移交問題,為確保并賬前資產資產管理工作有序過渡,請原培訓基地人員及時梳理本人名下資產(詳見附件1),本人還在使用的,仍保留在自己名下,本人已不再使用的,須盡快完成資產交接,確定新的資產使用或管理人,資產無人員接收的,應聯系總務處國資科回收入庫待分配。考慮到原培訓基地資產未納入學院資產管理系統,暫時無法在線上進行移交,暫時可以將附件1中本人名下需移交的資產打印出來,由接收人本人簽字,接收人所在單位(部門)確認蓋章后交總務處國資科洪梅老師。
四、其它有關提示事項
1.各單位(部門)的所有資產,尤其是公共使用資產,各單位(部門)負責人須明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出現資產無主問題。如確實出現無人認領的資產,總務處將統一收回、調配使用。
2.如有新進人員或離職退休人員或在崗人員崗位發生變動調整,各單位(部門)資產管理員需及時與總務處國資科洪梅老師聯系配置、核銷、調整資產賬號。
3.各資產使用人或管理人是該資產的第一責任人,請資產使用人或管理人高度重視,確保本人名下資產賬實相符。
附件1:原培訓基地資產清單
總務處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