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管好、用好、用活工會經費,做到“用的合理,教職工滿意”,更好地為教職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安徽省總工會《關于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見》(總工辦發【2014】23號)和全總財政部《關于<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工財發【2014】69號)精神,現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堅持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建立銀行帳戶,實行單位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
2.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教職工活動方面。
4.堅持“預算管理”的原則。一切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按照省財政廳要求,認真編報和執行。
5.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辦實事,節約開支,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
6.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定期公布工會賬目,接受會員監督和上級工會審查。
7.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行政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組織會員觀看電影和春游等活動開支。工會組織會員觀看電影和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應當用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當會費不足時,可以用工會經費適當彌補。組織會員春游秋游的地點應限制在合肥地區范圍內,并在當日返回。
2.有關獎勵、補助、慰問等支出。工會向會員發放獎金、補助費、慰問金(品)時,應嚴格控制發放范圍,并按照下列項目和限額標準發放。
(1)在開展職工教育、各類競賽比賽活動中,可對優秀教職工(學員)、獲得集體獲獎人員給予適當獎勵,最高等次每人每次不超過500元,其它等次依次做相應遞減,獲獎人數一般不得超過參加人數的三分之一。
(2)在開展各類職工活動中,可參照學院行政工作餐標準安排參加人員工作餐、夜餐,或向參加人員發放伙食補助費、夜餐費。
(3)對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可給予適當獎勵,平均每人每次不超過500元。
(4)逢年過節(國家法定節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可向全體會員發放與節日相關的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
(5)會員生日慰問品,可在會員生日當月發放,每人每次不超過300元。
(6)對發生困難的會員個人及家庭發放慰問金,參照本系統其他單位標準。
三、附則
1.本管理辦法由院工會委員會
2.本管理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院工會委員會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