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2024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統一筆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現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按照5: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附件1)。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4年7月5日-7月6日,8:30—17: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地點: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西區)行政樓4樓人事警務處(合肥市蜀山區清溪路78號)。乘車路線:市內乘114路公交車至安徽警官職業學院校門口下,向西20米即到。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2)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
202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業單位統一筆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解答》中要求的其他相應補充證明材料。
2.安徽警官職業學院人事警務處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進入專業測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按照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的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按公告規定,須達到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下同),資格復審遞補截止至2024年7月11日16:00。
3.對于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時提交的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專業測試。3000204、3000205、3000206、3000207、3000209、3000210、3000211、3000212、3000213、3000214崗位專業測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3000208、3000215、3000216崗位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試講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考生提前40分鐘現場抽取試講題目或內容,封閉備課(不得攜帶上網設備)后試講。試講時間每人20分鐘。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每人15分鐘。
試講、結構化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于2024年7月13日上午8:30開始,當天結束。考生請按專業測試通知書的時間要求到指定場地報到。未按時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順序:分不同專業崗位,于測試當天現場抽簽確定。
3.所有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專業測試。
(三)考官構成
成立專業測試考官組,每個考官組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三、成績合成
專業測試成績為試講或結構化面試成績。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和考試最終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考試最終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安徽省司法廳和安徽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四、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安徽省司法廳負責組織,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負責具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者,由學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安徽省司法廳和安徽警官職業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司法廳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七、組織與監督
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司法廳的監督、指導下,由安徽警官職業學院按照人事考試規則和有關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省紀委監委駐省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51-62233358
監督舉報電話:65982226(省紀委監委駐省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
上述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2024年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名單.xlsx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